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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 使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的规定,向公众进行使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的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使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北京大学

4、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本项目电子加速器辐照室(控制区含辐照室、主机室)位于分子探针平台综合实验楼(地下1层,地面6层)北侧东部的地下一层、一层、二层(跨3层),辐照室位于地下一层,主机室位于地上一层(主机室的楼顶上方为三层地面)。周围50m范围内除了西侧有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项目东区停车位和东侧慧云东路部分区域外,其他三面都是平台内部。根据项目特点及周围毗邻关系,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工作人员,以及场所周围活动的公众人员。因此本项目周围的保护目标主要是现场辐射工作人员、电子加速器辐照室周围其他工作人员和普通公众等。

5、编制依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使用类射线装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6、建设内容:电子加速器辐照室拟新增1台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用于模拟电子同步放化疗与活体化学实验。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年最大出束时间不大于417h,出束时辐射工作人员都是隔室操作。

二、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1)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使用过程中,主要产生电子、X射线、臭氧。

2)拟采取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场所采取实体屏蔽措施,确保场所周围的辐射安全。用户现场拟安装警示标志、联锁、紧急按钮、监控、警示标志及监测等措施,场所建设符合辐射安全防护要求,做到防止误操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京大学使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项目理由正当,该项目实施后预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预计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剂量均低于相应剂量约束限值(2mSv/a0.1mSv/a)。相应的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基本可行,在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前提下,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辐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故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运行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环评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对本报告提出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等。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辐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11984425

邮箱:13811984425@163.com

2、建设单位:北京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256832065

邮箱:lijs@pku.edu.cn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128日至20251215日。

七、环评报告全文

20251127--北京大学电子辐照加速器环评报告(公示)20251127--北京大学电子辐照加速器环评报告(公示)20251127--北京大学电子辐照加速器环评报告(公示)20251127--北京大学电子辐照加速器环评报告(公示)